admin @ 08-17 08:38:23   全部文章   0/213

五寸照片像素烟花爆竹禁放令升级?苏州拟扩大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你怎么看?-苏州本地宝

烟花爆竹禁放令升级梦幻倚天?苏州拟扩大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你怎么看?-苏州本地宝


《苏州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条例》
已经于2017年6月3日
被江苏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
并自2017年8月1日起施行。
禁放区域如下↓

对于各位市民们
可别在规定区域燃放烟花爆竹哦!
另外,要注意的是
在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
苏州全市行政区域都是
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通永大师。
重污染天气预警信息
由市人民政府按照规定程序向社会发布。

对于销售烟花爆竹的“店家”
要注意以下信息
↓↓↓
1、主动上交销售烟花爆竹相关证件有奖励
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内,条例施行前已经核发、尚在有效期内的《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和零售经营者主动上交、提前终止经营的,由原发证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法补偿并给予奖励;
2、库存的烟花爆竹可回收领补偿金
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内,当地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公安机关等部门设立烟花爆竹临时回收点,并向社会公布。持有人将尚未燃放的烟花爆竹上交到临时回收点倾楚天下,并给予物质奖励或者适当补偿。
具体回收方式可咨询各街道安监办!
3、从事婚丧喜庆服务的单位和个人岑范,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内不得提供代为购买、燃放烟花爆竹的相关服务,还应当告知服务对象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相关规定。

违反禁令的法律后果
1、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地点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机关责令停止燃放,处以一百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在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机关责令停止燃放,处以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2、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内的酒店、宾馆经营者未履行告知、劝阻或者报告义务,并在其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内发生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的世海船模论坛,由公安机关对酒店、宾馆经营者处以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3、从事婚丧喜庆服务的单位或者个人提供代为购买、燃放烟花爆竹相关服务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阴符方士,处以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关铭。

不过上方所列的
只是初步实施区域
据苏州公安局今日(7月27日)
发布的新公告:

苏州正拟扩大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
怎么扩大呢?
具体扩大哪些地方?
↓↓↓
扩大后的禁放区域(附图)初步划设:
1、吴江区
松陵老城区东至运河,西至鲈乡路,南至笠泽路,北至江兴路;同里镇东至环湖西路,西至大庙路,南至迎燕路,叶竟生北至环镇北路;黎里镇东至梅兰路,西至北栅东岸南栅东岸,南至镇南路,北至镇西路兴黎路人民东路;震泽镇东至禹迹桥闸,西至震泽中学运动场,南至砥定街,北至頔塘河,四面沿河。

(点击图片可查看大图)
2、吴中区:吴中高新区(长桥街道),越溪街道奇法大陆,城南街道。
3、相城区:东至与工业园区交界线,西至S228省道,南至与姑苏区交界线,北至太阳路。
4、姑苏区:全区范围。
5、工业园区
东至中环东线(园区段),西至东环快速路、常台高速天见修,南至东方大道、独墅湖西沿岸、黄天荡河,北至娄江快速路神女传奇。
(六)高新区(虎丘区):狮山横塘街道;枫桥街道东至京杭运河,五寸照片像素西至长江路,南至枫津河,北至鹿山路。

(点击图片可查看大图)
关于扩大禁放区域规定,
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
均可在2017年8月6日前
通过下列方式提出意见和建议:
1、传真:0512-65234797
2、信函:苏州市人民路3998号苏州市公安局治安警察支队(邮编:215131)
3、电子邮件:whwxwp@163.com。
对此龚晓思,
你怎么看朱琦郁?
领导说了:
您点一个
小编工资涨5毛!
|文章整理来源:苏州公安微警务、园区斜塘派出所,如侵权,请联删。
|编辑:云靖
|声明:以上内容由苏州本地宝综合整理,转载请注明来源。
戳原文,更有料!
返回顶部